关于印发《连州市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
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各镇(民族乡)人民政府,市直有关单位:
《连州市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的工作方案》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4年12月30日
连州市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的工作方案
为加快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,优化城市人居环境,改善城市生态功能,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。根据省住建厅《关于印发<广东省园林城市和园林城市(城镇)申报与评审办法>、<广东省园林城市标准>和<广东省园林城市(城镇)标准>的通知》(粤建城函[2011]749号)要求,结合连州实际,制定我市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实施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实施“桥头堡”发展战略;以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为载体,充分利用山、河、湖、城等自然资源,不断强化城市生态环境建设,全面提高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;以统筹城乡发展,加快城镇化步伐,促进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,早日实现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目标。
二、工作目标
(一)在2014年年底前,按《广东省园林城市标准》开始筹备创建资料,开展创园工作。
(二)在2015年12月,顺利通过清远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初审,向省住建厅提交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申报申请。
(三)在2016年5月底前,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,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指标达到广东省园林城市标准,顺利通过省住建厅的实地考查,获得“广东省园林城市”荣誉称号。
三、组织领导
为加强对创园工作的领导,成立连州市创园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创园工作的统筹、协调、考核和申报。由市长担任组长,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,成员由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以下简称市创园办),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,制定并下达创园任务,检查各责任单位执行、落实任务情况,并及时向市创园工作领导小组汇报。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,办公室人员从市创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。
四、创建任务与分解
针对申报条件、申报程序、申报材料、考核办法、命名表彰、复查管理等要求,提出连州市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的具体要求和工作任务如下:
(一)综合管理
1.统筹规划先行。完善的绿地系统规划是创建园林城市的基础,是城市绿地合理增长的保障。市内蓝线、绿线要根据建设部相关文件要求尽快划定,《连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》要加快编写完成并报市政府批准实施,城市绿化各项管理制度要补充完善。全市园林绿化工作要形成“在规划下运行,按制度管理”的格局。
责任单位:市城综局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。
配合单位:市水务局、连州镇人民政府、市委宣传部。
2.科学技术支持。创建园林城市既是城市绿化水平的考量,也是城市绿化科学技术的考量。科学技术作为先进的生产力,要在城市绿化建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,一是要加强我市园林科研能力,做好园林科研项目研究、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,将科研项目转化为实际应用;二是要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、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,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,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。
责任单位:市科农局、市编办、市城综局、连州镇人民政府。
3.专项资金落实。创建园林城市是我市和谐发展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项目,相关专项资金要及时落实到位,政府财政预算中要专门列项“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”,切实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,并结合实际情况逐年增加。
责任单位:市财政局;配合单位:市城综局。
(二)绿地建设
1.增加城市绿量,绿化指标全面达标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、建成区绿地率、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是广东省园林城市三项硬性否决指标。我市在新一轮道路绿化、公共绿化建设中要注意提高相关指标,在新建、改造居住区工程中要注意保护相关指标,对于绿化不符合相关标准的建设规划,坚持不予审批。同时,要进一步加强公园、植物园建设,注重为群众提供高质多量的绿地。总体而言,今后绿化建设要坚持以三项硬性指标为主导,全面增加绿地,提升道路绿化普及率、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等指标。
责任单位:市城综局;配合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、市创园办、连州镇人民政府。
2.绿化改造全面开展。借本次创建省园林城市之机,市内要运用大手笔,采取大动作,注重大环境,着重完善各种防护绿地,修补公共设施绿地,恢复受损弃置地,推广林荫路、林荫停车场。让城市绿地休闲、景观功能发挥到城市生活中的方方面面,把绿化工作进一步做细做好。
责任单位:市创园办、市林业局、市国土资源局。
配合单位:市城综局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。
(三)建设管控
1.深掘绿地功能。在建设步伐大步踏前的同时,管理监控要同步跟进。一是要通过规范化管理公园,多种措施优化绿地质量,提升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、景观性、文化性评价。二是要依据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》要求,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,对城市郊野公园、风景林地、城市绿化隔离带等“其他绿地”进行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。三是提倡建设节约型绿地,积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,在建设中要尽可能保持原有的地形地貌特征,减少平土使用,反对盲目改变地形地貌、造成土壤浪费的建设行为。
责任单位:市城综局。
配合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、市国土资源局。
2.开发保护历史资源。遵从“重在保护、合理开发”的原则,积极挖掘本土历史文化底蕴。对历史文化街区、历史文化古迹,通过划定城市紫线,制定《连州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实施办法》或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等措施,尽可能保留原有历史文化古迹的遗留历史信息,保存完整历史脉络和风貌。对国家级、省级风景名胜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,严格依据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。对我市拥有的古树名木,尽快进行普查工作,完善档案,积极采用先进科技成果,做好古树名木的复壮、病虫害防治措施,发挥古树名木的良好景观特征。
责任单位:市文广新局、市林业局。
配合单位:市城综局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。
(四)生态环境
1.加强环境保护。在抓好环境建设的同时,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,加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治理力度。到2015年,城市大气污染的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保持在240天以上,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达到40%以上,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分贝,城市热岛效应强度小于4摄氏度。
责任单位:市环保局。
配合单位:市水务局、市林业局、市城综局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、市创园办。
2.加强生态保护。根据广东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,该项工作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开展,相关部门要对城市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,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进行普查,根据我市本土情况,制定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,并将相关措施落实到位。
责任单位:市城综局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。
配合单位: 市林业局、市水务局、连州镇人民政府。
(五)市政设施
1.完善城市路桥环卫基础设施。进一步做好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和污水处理工作,严控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及出厂水常规检验项目合格率大于99%;做好路面、桥面修复工作,通过对路桥等道路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,确保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不低于每小时35公里;完善配套城市基础设施,做到城市地下管网、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,运行管理制度完善,监管到位,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。
责任单位:市水务局、市城综局、市公安局。
配合单位:、市交通运输局。
2.完善城市容貌基础设施。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》为标准,通过定期、不定期巡查和专项联合执法行动,重点抓好户外广告规范管理,整治占道经营,城市照明建设。在经过一系列城市美化亮化行动后,确保城市户外广告井然有序,城市道路畅通无阻,城市无路灯照明黑点。
责任单位:市城综局。
(六)打造宜居环境
开展城中村改造,完善社区配套设施。要根据我市基本状况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,建成区内要基本消除棚户区,妥善安置居民,实施物业管理。同时社区教育、医疗、体育、文化、便民服务、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。全市范围内无三类以下公厕,公厕无障碍设施齐全。
责任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、连州镇人民政府。
(七)社会保障
1、保障住房供给,维护社会稳定。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必须100%完成。全市住房保障率大于80%。
责任单位: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。
2、无障碍设施建设。主要道路、公园、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,其管理、使用情况良好。
责任单位:市城综局。
五、主要措施
(一)统一主导思想,明确创园责任。要充分认识创园工作对改善我市城市环境、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、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,切实增强责任感,树立科学发展观,积极落实各项创园工作措施。市创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,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,党政主要领导为创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并落实专人负责。
(二)加大资金投入,保障创园经费。多渠道筹措创园活动经费,一是市级财政要确保创园专项资金到位,特别是加大对大型公共绿地建设资金投入;二是各责任单位要积极筹措项目经费,保障所需资金到位;三是市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城市绿化要求,自筹资金完成本单位庭院和门前绿化;四是新改建项目要严格按照配套绿化的要求进行建设,安排配套绿化建设资金;五是发动社会各界以投资、捐资、认建、认养等多种形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管理。
(三)树立精品意识,搞好绿化建设。城市绿化建设力求“精、美、雅”,打造我市城市绿化的特色品牌。严格按照规划设计要求,在绿化形态上体现多元化,突出“以植物造景为主,乔、灌、草、花相结合”的绿化理念。所建的游园片林及街头景观带,要确保质量与品位。做到绿化总量有大的增长、绿化品位有明显的提升。
(四)广泛宣传动员,组织全民参与。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创园的重要意义和有关城市绿化的政策法规,宣传绿化先进单位的事迹,增强全民爱绿护绿意识,形成良好的创园氛围。各镇(街道)和市直各单位要积极行动,切实做好本单位、本小区、本社区的亮化、绿化、美化工作。
(五)加强督促检查,确保工作落实。市创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园工作进度要求,定期组织开展督查,了解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,及时解决各单位在创园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
附件:连州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
连州市创建园林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
(要求在每季的25日前,各责任单位向市创园办提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)
园林城市标准
任务分解内容
提交资料
责任单位
配合单位
分值
一、综合管理
(一)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
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,设立独立的专业管理机构;
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机构的组成情况,及市编办相关文件。
市编办
市城综局
0-1分
近三年城市绿化行业管理工作情况汇报。
市城综局
连州镇人民政府
0-1分
(二)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
近3年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逐年增加;
2014年度城市绿化建设、养护经费的相关情况及附表。
市财政局
市城综局
0-1分
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“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”,切实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护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,并逐年增加。
0-1分
(三)城市园林绿化科研能力
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、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研究机构;
城市园林绿化科研机构设置情况。
市编办
连州镇人民政府、市城综局
0-1分
近3年(含申报年)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。
近三年我市城市园林绿化的科研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。
市科农局
连州镇人民政府、市城综局
0-1分
(四)《城市绿化系统规划》编制
《城市绿化系统规划》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,经市政府批准实施,纳入《城市总体规划》并与之相协调。
《连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》(2014-2024)文本及编制情况
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0-1分
(五)城市绿线管理
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制制度,按照《城市绿线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12号)要求划定绿线,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。
《连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》文本。
市城综局
0-1分
城市绿线管理情况。
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连州镇人民政府、市城综局
划定绿线。
划定的绿线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。
市委宣传部
(六)城市蓝线管理
划定城市蓝线,蓝线的管理和实施符合《城市蓝线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45号)的规定。
《连州市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》文本及管理情况。
市水务局
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0-1分
划定城市蓝线。
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市水务局
(七)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
绿线管理、园林绿化工程管理、养护管理、公示制度及控制大树移栽、防止外来物种入侵、义务植树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。
城市园林绿化规范性文件及实施情况。
市城综局
连州镇人民政府
0-2分
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情况,以及2013年相关细表。
市林业局
(八)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
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、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;
情况综述。
市城综局
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、市代建局
0-1分
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;
0-1分
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。
0-1分
(九)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(%)
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≥70%。
民意调查情况及结果。
市城综局
连州镇人民政府
0-1分
(一)建成区绿化覆盖率(%)
≥36%(以遥感测试数据为准)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创园办
市城综局
0-1分
(二)建成区绿地率(%)
≥31%(以遥感测试数据为准)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创园办
市城综局
0-1分+1
(三)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
≥8.00㎡/人(以遥感测试数据为准)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创园办
市城综局
0-1分+1
(四)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、灌木所占比率(%)
≥60%
建成区绿化种植中乔、灌木搭配种植情况。
连州镇人民政府
市城综局
0-1分+0.5
(五)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
≥20%(以遥感测试数据为准)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创园办
市城综局
0-2分
(六)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
≥4.00㎡/人(以遥感测试数据为准)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创园办
市城综局
0-2分
(七)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(%)
≥60%(以遥感测试数据为准)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创园办
市城综局
0-2分+0.5
(八)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
≥0.05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城综局
0-2分+1
(九)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(%)
≥85%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城综局
0-2分+0.5
(十)城市新建、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(%)
≥80%(以遥感测试数据为准)
城市新建、改建居住区绿地规划设计情况。
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连州镇人民政府、市城综局
0-2分+0.5
城市新建、改建居住区绿地建设情况。
市城综局
连州镇人民政府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新建、改建居住区绿地获国家、省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情况。
市城综局
连州镇人民政府
(十一)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(%)
≥85%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城综局
0-2分
(十二)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(%)
≥70%(以遥感测试数据为准)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创园办
林业局
0-2分+0.5
(十三)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(%)
≥2%(以遥感测试数据为准)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创园办
林业局
0-2分
(十四)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(%)
≥80%(以遥感测试数据为准)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创园办
市城综局
0-2分
(十五)大于40h㎡的植物园数量
≥1.00
大于40h㎡的植物园的规划情况。
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连州镇人民政府、市城综局
0-2分
(十六)林荫停车场推广率(%)
≥60%
城市新建、改建生态化停车场的规划设计、建设情况及附表。
市城综局
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0-1分
(十七)河道绿化普及率(%)
≥80%(以遥感测试数据为准)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水务局
连州镇人民政府、市城综局
0-1分
(十八)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(%)
≥80%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国土资源局
连州镇人民政府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、市城综局
0-1分
三、建设管控
(一)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
≥7.00(以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组评价值为准)
情况综述。
市城综局
0-2分+0.5
(二)城市公园绿地功能性评价值
≥7.00(以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组评价值为准)
情况综述。
市城综局
0-2分+0.5
(三)城市公园绿地景观性评价值
≥7.00(以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组评价值为准)
情况综述。
市城综局
0-2分+0.5
(四)城市公园绿地文化性评价值
≥7.00(以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组评价值为准)
情况综述。
市城综局
0-2分+0.5
(五)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
≥7.00(以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组评价值为准)
情况综述。
市城综局
0-2分+0.5
(六)公园管理规范化率(%)
≥85%
公园管理中对相关公园管理条例和办法的执行情况。
市城综局
0-2分+1
(七)古树名木保护率(%)
≥95%
《连州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实施办法》文本
林业局
0-2分+1
对建成区内古树名木进行调查、鉴定、定级、登记、编号,建立相应的档案、挂牌、设置保护及落实建成区内古树名木管理的责任人、管理要求的情况综述。
连州镇人民政府
林业局
(八)节约型绿地建设率(%)
≥60%
情况综述。
市城综局
0-2分+0.5
(九)立体绿化推广
已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、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,且实施效果明显。
情况综述。
市城综局
0-2分
(十)城市“其他绿地”控制
依据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》要求,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;
情况综述。
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0-1分
城市郊野公园、风景林地、城市绿化隔离带等“其他绿地”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。
情况综述。
市林业局、市城综局
0-1分
(十一)生物防治推广率(%)
≥50%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林业局、市城综局
0-1分
(十二)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(%)
≥70%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科农局、市城综局
0-1分
(十三)水体岸线自然化率(%)
≥80%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水务局
连州镇人民政府、市城综局
0-1分
(十四)城市历史风貌保护
1、已划定城市紫线,制定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》或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,经过审批,实施效果良好;2、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。
划定城市紫线。
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市文广新局
0-1分
《连州市文物古迹保护管理实施办法》文本及管理情况。
市文广新局
(十五)风景名胜区、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
国家级、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。
风景名胜区、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的情况综述。
市文广新局
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、市文广新局
0-1分
(十六)获得省级园林绿化优良样板工程项目数量
≥1.00
相关文件
市城综局
0-1分
四、生态环境
(一)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
≥240天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环保局
0-2分+1
(二)地表水IV类及以上水体比率(%)
≥40%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水务局
市环保局
0-2分+1
(三)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
≤60.00dB(A)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环保局
0-1分+0.5
(四)城市热岛效应强度
≤4.00℃
《连州市建成区热岛效应分析》文本及情况综述。
市创园办
市城综局
0-1分+0.5
(五)本地木本植物指数
≥0.70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城综局
市林业局
0-1分+0.5
(六)生物多样性保护
1、完成不小于城市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;2、制定《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》和实施措施。
生物物种资源普查情况及《连州市生物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》文本。
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连州镇人民政府、市林业局、市城综局
0-1分
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措施及落实情况。
市城综局
0-1分
(七)城市湿地资源保护
1、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;2、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。
规划区内湿地资源普查情况及《连州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》文本。
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连州镇人民政府、市水务局、市林业局、市城综局
0-1分
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实施措施及措施的落实情况。
市城综局
0-1分
五、市政实施
(一)城市容貌评价值
≥7.00(以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组评价值为准)
情况综述。
市城综局
0-2分+0.5
(二)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及出厂水常规检验项目合格率(%)
≥99%
城市管网水检验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水务局
0-1分+0.5
(三)城市污水处理率(%)
≥80%,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
城市污水处理的运营情况及附表。
市水务局
0-2分+1
(四)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(%)
≥80%,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
垃圾填埋场的建设、运营情况及附表。
市城综局
连州镇人民政府
0-2分+1
(五)城市道路完好率(%)
≥95%
近三年城市道路的设施建设和维护情况及附表。
市城综局
市交通运输局
0-1分+0.5
(六)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
≥35.00km/h
近三年城市主干道交通通畅情况及平峰期平均车速值。
市公安局
市交通运输局
0-1分+0.5
(七)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
城市地下管网、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,运行管理制度完善,监管到位,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。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城综局
0-1分
六、人居环境
(一)社区配套设施建设
社区教育、医疗、体育、文化、便民服务、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。无三类以下公厕,公厕无障碍设施齐全。
社区教育、医疗、体育、文化、便民服务、公厕等各类设施规划、建设、管理情况综述。
连州镇人民政府
0-2分+0.5
(二)棚户区、城中村改造
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,居民得到妥善安置,实施物业管理。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。
情况综述。
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0-1分
(三)林荫路推广率(%)
≥70%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城综局
0-1分+1
(四)绿道、步行、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建设
开展绿道建设,具有一定规模。开展步行、自行车交通示范建设。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城综局
0-1分
七、社会保障
(一)住房保障率(%)
≥80%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0-2分+1
(二)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(%)
≥100%
当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计划和完成情况及附表。
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
0-1分+0.5
(三)无障碍设施建设
主要道路、公园、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,其管理、使用情况良好。
情况综述及附表。
市城综局
0-1分
备注:满分100分(加分项20分)